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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武科大工〔2021〕7 号

    关于评选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近几年来,校工会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竭诚服务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校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为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广大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给建党100周年献礼,校工会决定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基层工会总数的30%。

    2、工会工作优秀个人:

    (1)优秀工会工作者:在担任两年以上专兼职的工会干部中评选。会员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名,会员数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基层工会主席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不占名额。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岗工会会员中评选,按工会会员总数的3%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服从服务于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作贡献。

    (3)切实加强维权服务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 “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4)贯彻和落实以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推动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努力抓好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6)积极开展“教工之家”内涵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影响。

    (7)认真做好女职工工作,关心女职工的生活,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8)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宣传和工运理论研究,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

    (9)工会按期换届,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的好评。

    2、优秀工会工作者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关心学校事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

    (2)关心、热爱、支持工会工作,了解和熟悉工会业务,积极组织、参与工会活动,为学校和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密切联系教职工,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4)积极落实二级教代会制度,带头参与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3)关心学校和工会工作,具有主人翁精神,顾大局、识大体,积极为学校和工会的事业献计献策。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集体主义思想,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能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受到会员普遍好评。

    (6)在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会员。

    基层工会未按期换届的,不得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被推荐为优秀个人者,要遵纪守法,无违犯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问题;无师德失范;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1、评选工作要根据条件和名额在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经所属分党委(党总支)同意报校工会,校工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评定。

    2、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推选,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推选,各分工会对照条件和名额,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酌情申报。

    3、校工会根据工会工作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起骨干作用的积极分子,可直接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原则上不占用各分工会名额。

    4、校工会将在“五一”劳动节前夕,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其中,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给予活动经费奖励,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评选和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申报表(推荐表)。申报表(推荐表)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联系人:张岚、刘晓波,电话:027-68863508。

    电子邮箱:gh@wust.edu.cn。

    附件: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docx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docx

    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