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的群众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Χ是: 1、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Χ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落实。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三育人”活动,参与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4、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指导、支持基层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5、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校务公开,参与学校规划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 6、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定期组织教职工检查身体。 7、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各类协会等群众性团体的管理。 8、加强工会各级组织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发展新会员。 9、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送温暖活动。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办好、管好“教职工之家”及活动场所。 11、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教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信息反馈与思想疏导工作。 12、参与招标工作及教职工住宅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 13、完成上级教育工会和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