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代会征集提案以来,教代会代表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的共同利益,满怀热情地为学校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本次教代会共收到14个分工会的26名代表提案28件,涉及学校综合发展、教学科研、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后勤基建、生活福利等方面。其中,管理服务12件,占42.9%;教学科研6件,占21.4%;人事人才5件,占17.8%;综合发展3件,占10.7%;后勤基建1件,占3.6%;生活福利1件,占3.6%。
经提案工作小组审议,决定立案10件,17件列为意见,不予立案1件。提案内容涉及受理单位有学校办公室、政法室、发规处、教务处、基建处、财务处、人事处、保卫处、黄家湖综合办、洪山综合办、国资处、研究生院、科发院、国际合作处、采招办、房改办、校工会、校医院、后勤集团等19个部门和单位。校工会组织召开提案落实协调会,对提案落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将每件提案一一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在受理代表提案过程中,提案承办职能部门和单位领导给与了高度重视。这些职能部门在接到提案后,都能按照提案涉及内容逐一进行认真分析和组织调研,制定解决方案,对具备条件落实的提案,积极采取措施实施。个别职能部门专门联系提案人一起讨论研究提案处理情况,暂不能落实的,也做出了清楚的解释。有的提案回复意见是由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回复。
目前立案的提案和意见已全部得到明确答复,办理和落实情况已及时向提案人进行了反馈。立案的10件中:“已解决”2件,占20%;“正在解决”7件,70%;“留作参考”1件,占10%。从提案人的反馈信息显示,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90%,其中:8人表示“满意”,占80%;1人表示“基本满意”,占10%;1人表示“不满意”,占10%。列为意见的17件提案中,均得到了承办单位的明确回复。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办理代表提案,对学校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对我校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纵观本次提案办理过程,我们感觉还存在一些不足,提案提问题多、提解决方案少;具体问题类的提案多,意见建议类的提案少,特别是从全局、战略高度思考学校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提案不够多;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提案工作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加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承办质量和服务质量,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