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代会征集提案以来,教代会代表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的共同利益,满怀热情地为学校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积极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本次教代会共收到17个分工会的33名代表提案45件,涉及学校综合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基建、生活福利等方面。其中,管理服务12件,占26.6%;教学科研11件,占24.4%;生活福利8件,占17.8%;综合发展7件,占15.6%;后勤基建7件,占15.6%。
经提案工作小组审议,决定立案9件(含3个同类提案),29件列为意见,不予立案7件。提案内容涉及受理单位有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校友会、发规处、教务处、基建处、财务处、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黄家湖综合办、洪山综合办、国资处、研究生院、校医院、后勤集团、信息中心、体育课部、房改办等19个部门和单位。校工会分别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将每件提案一一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
在受理代表提案过程中,提案承办职能部门和单位领导给与了高度重视。这些职能部门在接到提案后,都能按照提案涉及内容逐一进行认真分析和组织调研,制定解决方案,对具备条件落实的提案,积极采取措施实施。个别职能部门专门联系提案人一起讨论研究提案处理情况,暂不能落实的,也做出了清楚的解释。有的提案回复意见是由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回复。
目前立案的提案和意见已全部得到明确答复,办理和落实情况已及时向提案人进行了反馈。立案(含同类提案)的9件中:“已解决”4件,占44.5%;“正在解决”2件,22.2%;“列入计划,适时启动”3件,占33.3%。从提案人的反馈信息显示,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100%,其中:8人表示“满意”,占88.9%;1人表示“基本满意”,占11.1%。列为意见的29件填提案中,均得到了承办单位的明确回复。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办理代表提案,对学校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对我校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纵观本次提案办理过程,我们感觉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提案还不够规范,提案立意高度有待提高, 特别是从全局、战略高度思考学校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提案不够多;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仅停留在一般性的答复层面,提案执行情况与代表的要求与期盼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跟进和落实。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加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民主管理质量,有效地服务于学校的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