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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武科大工[2018]16号

    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湖北省劳模办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通知精神,我校拟定在全校范围内向省科教文卫体工会推荐一名候选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是2015年以来,在加快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个意识”强,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建设美丽湖北,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我省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推动我省国防、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1、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洪救灾等重大特大自然灾难防治,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12、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对象

    全校范围内推荐一名优秀在职教职工(原则上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工作程序

    1、请各分工会认真对照推荐评选条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原则上向学校重点推荐1人,并初步报送3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和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A4纸、3号仿宋字打印。

    2、推荐人选及事迹材料请于2018年3月12日下午3:00前报校工会。电子版材料发送到446047635@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召开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评定初选结果。

    4、按有关要求公示推荐人选。

    5、报学校批准后,向省科教文卫体工会报送推荐人材料。

    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