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武科大工[2017]17号
关于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研究并报请校党委批准、湖北省教育工会同意,学校决定于2017年5月11日-5月13日召开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以及学校分配的“两代会”代表名额和校工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在规定时间内选举正式代表和推荐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两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与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能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善于听取和准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和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3、各分工会推选出的“两代会”正式代表,既要有一定层面的代表性,又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推荐代表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特点,又要合理划分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女职工及青年代表的名额比例。其中,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30%;工人人数较多的单位,参加“两代会”的工人代表应占本单位代表的30%以上。“两代会”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4、各分工会选举推荐的校工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是本工会参加“两代会”的正式代表,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学院推荐委员候选人多于1人的,至少有1人是教授或副教授代表。
5、各分工会“两代会”代表及校工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推荐结果,请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两代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