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我校参加湖北省高校工会专职干部学习班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如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如何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就这两个问题,日前,省教育工会举办了湖北省高校工会专职干部学习班。

    通过周东明老师的讲解,我们更加明确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工会专职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班上,省教育工会主席马建才为我们解读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马建才强调我们要形成教育工会工作理念、文化氛围,形成特色。马建才说,我们要有教育工会工作精神,那就是不畏艰难,勇于开拓,情系教工,乐于奉献。我们工作的定位就是立足工会,服务教育。

    马建才对照1985年1月由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全面解读。他说,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